中国电力教育2014,Issue(3) :3-4,6.DOI:10.3969/j.issn.1007-0079.2014.03.002

刍议诊所法律教育方法论

刘晓东 何晖
中国电力教育2014,Issue(3) :3-4,6.DOI:10.3969/j.issn.1007-0079.2014.03.002

刍议诊所法律教育方法论

刘晓东 1何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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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 北京 1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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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区别于传统法学教育的根本点在于它独特的教学方法。诊所法律旨在训练学生通过亲身实践、结合自身经验并通过反思学习法律,使学生在学习法学理论的同时掌握基本的实践技能。诊所法律教育作为一种实践性教学法,把它灵活运用于法学各门课程的教学当中,可以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激励学生创新、养成批判性思维的习惯、学会应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对转型期的中国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

传统法学教育/诊所法律教育/教育方法/批判性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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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委员会和福特基金会()

出版年

2014
中国电力教育
中国电力教育协会

中国电力教育

影响因子:0.383
ISSN:1007-0079
参考文献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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