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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中"工商业兼地主"的政治身份认定——主要以南昌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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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业兼地主"的主要成分不是地主,而是工商业家,确切地说他们是"工商业兼土地业主",且在政治上享有"公民权".在南昌县土改中,对"工商业兼地主"的政治身份认定,由于采取了冲击、清算与剥夺的方式,最终沦为了"地主".土改中不断出现的侵犯工商业问题并不是群众单向的利益诉求导致的,而是自上而下综合作用的结果.
The Identification of the Political Status of "Businessman-cum-Landlord" during the Land Reform in the Early Days of New China: A Case Study of Nanchang County

刘诗古、曹树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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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上海,200240

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 工商业兼地主 地主 政治身份

2011

中共党史研究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中共党史研究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525
ISSN:1003-3815
年,卷(期):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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