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浅谈《民法典》施行后因公证遗嘱效力调整对办理继承登记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浅谈《民法典》施行后因公证遗嘱效力调整对办理继承登记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扫码查看
根据《继承法》规定,经公证的遗嘱较其他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在具体实务中,登记部门也是直接依据申请人提供的公证遗嘱办理不动产登记。然而,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后,对于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效力的规定,将对登记部门办理公证遗嘱继承登记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旨在结合因继承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实际业务,分析公证遗嘱效力调整后,对申请人提供公证遗嘱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影响,并提出相关应对措施,以确保不动产登记实务操作与《民法典》的立法精神有机融合、有序衔接,降低不动产登记风险,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雷飞、申振翔

展开 >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江苏南京 210005

继承 不动产登记 民法典 公证遗嘱

2020

中国房地产业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房地产业

ISSN:1002-8536
年,卷(期):2020.(24)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