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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法典》施行后因公证遗嘱效力调整对办理继承登记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浅谈《民法典》施行后因公证遗嘱效力调整对办理继承登记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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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根据《继承法》规定,经公证的遗嘱较其他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在具体实务中,登记部门也是直接依据申请人提供的公证遗嘱办理不动产登记。然而,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后,对于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效力的规定,将对登记部门办理公证遗嘱继承登记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旨在结合因继承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实际业务,分析公证遗嘱效力调整后,对申请人提供公证遗嘱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影响,并提出相关应对措施,以确保不动产登记实务操作与《民法典》的立法精神有机融合、有序衔接,降低不动产登记风险,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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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飞、申振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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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江苏南京 210005
关键词:
继承
不动产登记
民法典
公证遗嘱
出版年:
2020
中国房地产业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房地产业
ISSN:
1002-8536
年,卷(期):
2020.
(24)
被引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