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政府建设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之相关的科学技术风险已然成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嵌入数字政府的重要议题.在风险社会理论框架下,唯有将技术赋能、技术风险以及技术规制进行综合统筹,我们才能完整掌握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于数字政府建设的逻辑链条.事实证明,作为一个深度交互的人工智能系统,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引入数字政府,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增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时代性、智慧性和精准性.但与此同时,在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嵌入数字政府的过程中,也蕴含着一系列的风险和挑战,这集中表现为数据主权风险、文化秩序风险以及数据安全风险这三个层面.在风险社会理论的框架下,科技风险之防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宏观层面的制度建构,也需要微观层面的机制填充,唯有立足于数据分类分级、数据责任配置以及科技伦理加以系统重塑,才能最终在利用与规制生成式人工智能之间找寻一个最佳的平衡点.
基金项目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重点项目(XJK23AKS004)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3年批次立项项目(23080448425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