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0,Issue(2) :60-65.

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责任认定问题研究

鲁俊华
中国检察官2020,Issue(2) :60-65.

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责任认定问题研究

鲁俊华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100022
  • 折叠

摘要

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在责任认定问题上存在诸多分歧意见,包括共同犯罪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没收违法所得是否可以抵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赔礼道歉是否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等.刑事部分对主从犯应分别定罪量刑,民事部分宜判决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可以划分连带责任人内部责任比例;下游犯罪行为人一般不应对生态环境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资源价值与生态环境的利益主体和利益属性不同,不应互相抵扣;没收的违法所得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有同质性时,可以予以抵扣.赔礼道歉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以彰显生态环境的精神价值和公众参与的原则.

关键词

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责任认定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20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被引量1
参考文献量7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