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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2020,
Issue
(3) :
33-36.
基层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审查监督权能缺位的原因及对策
张俊涛
中国检察官
2020,
Issue
(3) :
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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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审查监督权能缺位的原因及对策
张俊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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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47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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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司法实践中,基层检察机关对技术性证据审查监督权能存在缺位,其主要原因为:基层检察机关缺乏技术性证据审查监督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办案人员思想观念存在偏差怠于对技术性证据进行审查;刑事检察等职能部门不愿移送案件等.补足基层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审查监督权能,需提高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机关技术人员的素质;整合检察机关的相关技术资源;理顺相关业务部门的关系以及加强技术性证据审查监督的方法.
关键词
技术性证据
/
审查
/
技术性证据监督权
引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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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2018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2018KFKT003)
出版年
2020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
0.144
ISSN:
1008-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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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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