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0,Issue(4) :16-18.

购买零部件组装枪支行为的定性

史焱 王雷鹏 侯建暄
中国检察官2020,Issue(4) :16-18.

购买零部件组装枪支行为的定性

史焱 1王雷鹏 1侯建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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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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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为人通过网络从不同卖家购买不同的零部件后组装成枪支的行为存在非法持有枪支罪和非法制造枪支罪的定性分歧.从文义解释看,“制造”应包括组装等行为.从体系解释看,尽管相关司法解释未对“制造”一词进行明确,但其他包含有“制造”的罪名有类似解释,应予借鉴.从社会危害性看,组装枪支行为创造或增加了危险.综上,应认定为非法制造枪支罪.

关键词

组装/制造/文义解释/体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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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0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参考文献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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