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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2020,
Issue
(4) :
50-53.
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期限的完善路径
兰积成
张源
中国检察官
2020,
Issue
(4) :
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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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期限的完善路径
兰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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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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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党组 730030
2.
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730070
折叠
摘要
从法律文书裁判网的大量司法案例来看,实践中关于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期限的适用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有违司法裁判的统一性.普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制度难以满足行政公益诉讼的特殊属性,所以应当立足维护“公益”的本质特征,在立法层面设置有别于普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制度规范.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期限设置为2年,并合理界定起算点及起诉期限扣除事由,明确最长保护期为20年,如果经过20年还须追究相关责任的,应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以统一司法审查标准,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维护司法权威.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
起诉期限
/
同案不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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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0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
0.144
ISSN:
1008-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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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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