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0,Issue(4) :50-53.

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期限的完善路径

兰积成 张源
中国检察官2020,Issue(4) :50-53.

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期限的完善路径

兰积成 1张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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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党组 730030
  • 2. 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730070
  • 折叠

摘要

从法律文书裁判网的大量司法案例来看,实践中关于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期限的适用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有违司法裁判的统一性.普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制度难以满足行政公益诉讼的特殊属性,所以应当立足维护“公益”的本质特征,在立法层面设置有别于普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制度规范.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期限设置为2年,并合理界定起算点及起诉期限扣除事由,明确最长保护期为20年,如果经过20年还须追究相关责任的,应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以统一司法审查标准,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维护司法权威.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期限/同案不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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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0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被引量1
参考文献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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