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房产为犯罪对象的“套路贷”犯罪行为,因房产价值高且适用登记过户的特点,并涉及公证、诉讼等行为,其“套路贷”环节和形式往往更加复杂和隐蔽.为揭示该类案件的“套路贷”本质,应当把握好刑民交叉的关系,审查被害人签订一系列法律文书和办理公证手续时,被告人是否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导致被害人基于错误的意思表示签署了相关法律文书,完成刑事违法性的实质判断.“套路贷”案件犯罪环节的复杂性亦产生了较为突出的罪数认定问题,在审查时应当结合房产过户、处置变现的过程,以及不同行为所具有的暴力、威胁性质和所侵害的法益,正确认识数罪之间的关系.在新形势下认定“套路贷”犯罪组织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时,应当正确理解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实质,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法定要件作出符合立法目的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