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0,Issue(10) :54-58.

食品安全领域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机制研究

崔晓丽
中国检察官2020,Issue(10) :54-58.

食品安全领域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机制研究

崔晓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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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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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检察机关提起食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时,相关法律赋予消费者的诉讼请求,其皆可以提出,包括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的着眼点是惩罚,落脚点是赔偿,其与刑事罚金、行政罚款的性质不同,检察机关诉请惩罚性赔偿与消费者个人提出诉求也并不重合.检察机关作为诉讼主体应遵循有限处分原则,诉请的惩罚性赔偿金应用于改善公共服务,弥补公益损害,建议设立惩罚性赔偿专项基金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关键词

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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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0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被引量11
参考文献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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