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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2020,
Issue
(11) :
36-39.
认罪认罚从宽与辩诉交易制度的本质区别及其对检察官角色的影响
孙锐
张剑
中国检察官
2020,
Issue
(11) :
36-39.
引用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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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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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与辩诉交易制度的本质区别及其对检察官角色的影响
孙锐
1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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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国家检察官学院 102206
2.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100038
折叠
摘要
辩诉交易是控辩双方各取所需、不涉及道德评价的“交易”,认罪认罚从宽是国家专门机关对被追诉人合道德行为的“奖励”.前者的检察官是内驱动力过强的交易受益者,后者的检察官是内驱动力不足的奖励提议者.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就要使检察官也成为协商的受益者,但同时也要防范相应风险.
关键词
控辩协商
/
认罪答辩
/
量刑建议
/
程序选择
/
诉讼效率
引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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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GJ2018D27)
出版年
2020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
0.144
ISSN:
1008-6676
引用
认领
被引量
4
参考文献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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