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0,Issue(12) :41-45.

“贿选”的司法界定及立法完善

姜雨奇
中国检察官2020,Issue(12) :41-45.

“贿选”的司法界定及立法完善

姜雨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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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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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贿选”案的尘埃落定,对涉案人员的司法惩处急切呼唤刑法相关罪名完善.应科学界定“贿选”含义,从法律的角度明确“贿选”的起止时间及利益载体,将现行破坏选举罪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国家政治生活的所有重要选举活动,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加强对接受贿选人的司法惩处,明确其入罪条件,设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触犯破坏选举罪法定刑升格幅度等,切实将刑法作为惩治“贿选”的有力武器,彰显公平和正义.

关键词

“贿选”/破坏选举罪/法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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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0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参考文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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