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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2020,
Issue
(14) :
39-43.
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的界分
张祥宇
中国检察官
2020,
Issue
(14) :
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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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的界分
张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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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北京师范大学 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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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事欺诈行为与合同诈骗行为是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二者在行为模式、主观责任上存在重大的差异.司法实践中,将民事欺诈行为错误地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的现象依然存在,并严重侵犯在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区分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行为,应以欺诈的内容、被害人支付财产的情况、资金流转过程等客观情况,以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的主观目的作为裁判的主要依据,符合合同诈骗罪法定构成要件的行为,方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
诈骗
/
民事欺诈
/
非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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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0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
0.144
ISSN:
1008-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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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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