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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2020,
Issue
(16) :
29-33.
刑事辨认规则中种类物辨认的实践反思
袁海云
李国超
岳宗华
中国检察官
2020,
Issue
(16) :
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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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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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辨认规则中种类物辨认的实践反思
袁海云
1
李国超
2
岳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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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101400
2.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101400
3.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 101400
折叠
摘要
辨认是侦查取证中的一项常见工作,司法实践中,当辨认对象为物品时,需要区分是种类物还是特定物.由于种类物的特征并不独有,组织辨认可能难以达到侦查目的,而我国法律规定中并未对种类物辨认作出详细指引.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中容易忽视种类物与特定物的辨认差异,对辨认的功能理解不足.侦查辨认目的是为了实现对辨认对象的同一认定,因此,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加强保管链条完整性的审查是实现对种类物同一认定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辨认
/
种类物
/
特定物
/
同一认定
引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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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检察理论课题(BJ2020B32)
出版年
2020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
0.144
ISSN:
1008-6676
引用
认领
被引量
1
参考文献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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