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0,Issue(17) :40-42.

论我国减刑制度之立法完善

马楠
中国检察官2020,Issue(17) :40-42.

论我国减刑制度之立法完善

马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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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30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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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我国减刑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在实体条件上,减刑制度比较片面,未充分考虑减刑对社会的影响和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在程序上,减刑制度比较封闭,罪犯诉讼权利缺乏救济,监督程序设计不足.建议在实体法上进一步完善减刑的实体条件,将社会效果纳入减刑的实体条件,将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作为减刑的必要条件;在程序法上增设被害人意见调查程序、上诉抗诉程序和减刑撤销程序,保障实体法的实施.

关键词

减刑/社会效果/财产性判项/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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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0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被引量2
参考文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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