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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2020,
Issue
(18) :
23-26.
涉烟非法经营罪争议问题研究
潘雪峰
中国检察官
2020,
Issue
(18) :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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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烟非法经营罪争议问题研究
潘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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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43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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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涉烟非法经营犯罪中,“运输许可证”不应包含在司法解释规定的许可经营的范畴内,无证运输行为不应以非法经营罪论处.从行政犯的本质特征和实质解释的方法来看,持烟草零售许可证从事批发业务属于超范围经营,不宜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家庭经营、合伙经营、“转证”及“借证”经营的行为是否属于未经许可经营的判断应坚持刑法独立评价,从刑法谦抑性角度看不宜一概入罪处理.
关键词
无证运输
/
超范围经营
/
无证经营
/
行政犯
/
实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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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0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
0.144
ISSN:
1008-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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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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