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1,Issue(3) :72-74.

降低"案-件比"与保证案件质量的关系

曾厚强 李文涛 何苏桦
中国检察官2021,Issue(3) :72-74.

降低"案-件比"与保证案件质量的关系

曾厚强 1李文涛 2何苏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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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464000
  • 2. 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政研室,464000
  • 3. 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处,464000
  • 折叠

摘要

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检察机关办案的科学指引,检察机关通过采取捕前介入、捕后引导,提高门槛、规范标准,释法说理、以理服人,认罪认罚、规范适用,访谈追责、跟踪问效等多种措施降低"案-件比",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但是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时,应准确把握降低"案-件比"与保证案件质量的关系,要做到"两个穷尽,四个不放过",即"穷尽一切措施、穷尽一切程序,非法证据不放过、瑕疵证据不放过、矛盾证据不放过、关联证据不放过",确保案件质量.

关键词

案件比/效率/案件质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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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1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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