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1,Issue(4) :15-21.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身份识别标准的理解与适用

雷澜珺
中国检察官2021,Issue(4) :15-21.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身份识别标准的理解与适用

雷澜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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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华东政法大学 32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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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公民个人信息认定应符合身份识别标准."身份信息"必须具体、明确."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需要以"可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为前提.达到匿名化程度的信息以及额外信息未泄露的去标识化信息,可认定为"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信息.在认定个人信息去识别化程度时,应综合考虑技术判断与基于侵害法益的现实危险性的价值判断.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身份识别/匿名化/去识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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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1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被引量2
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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