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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大气污染检察公益磋商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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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经营人为了节约成本,使用含硫量超标的船用燃油致使船舶尾气排放污染大气环境,这类公益诉讼案件侵权事实清楚、标的较小,在船方愿意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探索采用"诉前磋商+司法确认"的办案模式,既维护了公共利益并保障其实现,又节省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

季刚、谢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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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五检察部 201204

船舶大气污染 诉前磋商 司法确认

2021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年,卷(期):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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