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1,Issue(5) :50-53.

个人信息纠纷案件民事检察监督的难点与对策

柏屹颖 沈家奎
中国检察官2021,Issue(5) :50-53.

个人信息纠纷案件民事检察监督的难点与对策

柏屹颖 1沈家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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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检察院 314300
  • 2.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3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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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典将个人信息纳入人格权编予以保护,开启个人信息私权保护新时代.在个人信息纠纷案件民事检察监督实务中,存在案由不确定、赔偿金额难以认定、侵权归责难、举证难等亟需解决的问题.当务之急检法两家受案系统里应尽快确立个人信息案件的案由名称,在司法解释层面需尽早建立最低损害赔偿金兜底制度,并根据侵权人身份及信息处理技术能力的不同确立过错推定为主、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为辅的侵权归责原则,以违法性证明为主来减轻被侵权人举证责任.

关键词

民事检察/个人信息/损害赔偿/侵权/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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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1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参考文献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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