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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2021,
Issue
(7) :
27-32.
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保护法益及行为构造
徐挺笠
李勇
中国检察官
2021,
Issue
(7) :
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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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保护法益及行为构造
徐挺笠
1
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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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东南大学网络安全法治研究中心,211189
2.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210041
折叠
摘要
为了惩治体育竞技中日益严重的兴奋剂犯罪,《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了妨害兴奋剂管理罪.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保护法益有财产法益说、运动员健康、平等比赛的机会和诚信说以及体育精神说等,其均存在缺陷,应该采取法益二分说,包括生命健康法益和公平公正体育秩序法益.从行为构造上看,该罪的实行行为分为两种类型,其中组织、强迫使用兴奋剂的行为侵犯的是生命健康法益,引诱、教唆、欺骗、明知是兴奋剂而提供的行为侵犯的是公平公正体育秩序法益,这两种行为的具体刑法解释应围绕"法益二分说"展开.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
/
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
生命健康法益
/
公平公正的体育秩序
引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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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出版年
2021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
0.144
ISSN:
1008-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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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量
11
参考文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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