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1,Issue(8) :42-45.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中土地性质的认定

李存海 杨珺 孟庆辉
中国检察官2021,Issue(8) :42-45.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中土地性质的认定

李存海 1杨珺 2孟庆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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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 101300
  • 2.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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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土地管理中"多头管理"的特点,造成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适用中土地性质认定的殊异.在认定土地性质时,面对土地使用权证、调查认定的现状地类与土地利用规划中的规划地类不一致的情况,应以规划地类为主要依据,结合土地权属证明、国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土地监测调查成果、实际使用状况等进行综合认定.

关键词

农用地/土地性质/现状地类/规划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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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1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被引量2
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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