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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检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检视和完善
铁检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检视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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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铁检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但由于其体制改革原因及管辖的特殊性,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过于狭窄、案件管辖不明、铁路和地方行政职权分配不清等问题.对此,应把铁路运输安全领域纳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并明确由铁检机关管辖;进一步剥离铁路系统行政职能;适当扩大基层铁检机关的层级管辖范围;与铁路系统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以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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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戴瑛、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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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第四检察部 730000
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730000
关键词:
铁路检察
行政公益诉讼
管辖特点
体制困难
出版年:
2021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
0.144
ISSN:
1008-6676
年,卷(期):
2021.
(8)
参考文献量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