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1,Issue(8) :64-66.

利用互联网平台非法开展期权业务的性质认定

晏维友 吕亚辉
中国检察官2021,Issue(8) :64-66.

利用互联网平台非法开展期权业务的性质认定

晏维友 1吕亚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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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 23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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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检察理论研究课题(AJ202008)

出版年

2021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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