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检察经历了近三十年与民事检察捆绑式发展之后,"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的形成标志着行政检察开始摆脱过去的发展路径依赖,着力挖掘自身职能的独特价值和作用,寻求突破.突破不仅体现为将行政诉讼监督原有三项业务做得更实,也体现为推动行政诉讼监督职能的延伸,但突破以行政诉讼为核心的传统建构模式,行政检察还需要经历一段三方深度磨合发展期.
基金项目
科技部2018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项目"侦查与审判活动全过程监督支撑技术研究"(2018YFC0832000)的下属子课题(2018YFC08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