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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2021,
Issue
(13) :
66-69.
公益诉讼检察调查核实权优化路径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中国检察官
2021,
Issue
(13) :
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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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调查核实权优化路径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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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益诉讼检察调查核实权是法律监督权与诉讼证明权相复合的新型权力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监督性以及谦抑性等特性.检察机关具有线索摸排阶段的初查权、立案后诉前程序阶段的主体调查核实权和提起诉讼程序阶段的补充调查核实权.公益诉讼检察调查核实权具有调查、核实、监督三项权能,可以分为非强制性和强制性调查核实两个层次,应当增设强制性调查核实手段和约束性制裁措施,并从细化决策程序、科学配置调查核实人员构成和完善调查核实程序三方面对公益诉讼检察调查核实权进行规范和约束.
关键词
公益诉讼检察
/
调查核实权
/
优化路径
引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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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出版年
2021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
0.144
ISSN:
1008-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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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量
6
参考文献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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