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1,Issue(17) :55-58.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调查权立法完善

包冰锋
中国检察官2021,Issue(17) :55-58.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调查权立法完善

包冰锋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401120
  • 折叠

摘要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调查权是其公益诉讼职能发挥的基石,现行立法对公益诉讼调查权的规定有限,致使检察机关面临行使调查权无法可据的困境.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的原告,同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其调查权亦应兼具双重属性.公益诉讼社会需求日趋增大、举证责任重、证明标准高等司法现状,均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调查权的立法完善提出要求.应当适度扩张调查权的行使边界,并赋予检察机关对妨害调查的行为人处以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的权力,以保障调查权的行使.

关键词

公益诉讼调查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法完善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基金项目

出版年

2021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被引量1
参考文献量10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