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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2022,
Issue
(2) :
49-51.
行政检察监督中再审检察建议工作路径思考
胡彬华
周婕
曲莎莎
中国检察官
2022,
Issue
(2) :
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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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察监督中再审检察建议工作路径思考
胡彬华
1
周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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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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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2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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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经检察机关依法核实和依职权调查,确有证据证实"不属于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应当认定未超过起诉期限.对法院认定超过起诉期限而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检察机关可以采取再审检察建议的形式进行监督.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应强化检察监督,增进对行政诉权的保障;依托精细化审查与良好沟通协作,提升监督质效;以监督方式创新,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关键词
再审检察建议
/
起诉期限
/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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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2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
0.144
ISSN:
1008-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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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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