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2,Issue(4) :13-15.

寄递毒品案件办理中自行补充侦查的运用

李光林 胡丹丹 师亮亮
中国检察官2022,Issue(4) :13-15.

寄递毒品案件办理中自行补充侦查的运用

李光林 1胡丹丹 2师亮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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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 401120
  • 2.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 400050
  • 3.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二部 4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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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毒品犯罪零口供案件中,面对犯罪嫌疑人的不供认和直接证据的缺失,为更好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检察机关应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在段某喜非法持有毒品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综合判断后确认嫌疑人的行为高度异常,通过查看犯罪现场、补充询问证人、运用可视化的方式还原现场等方法,实现最佳的办案效果.检察机关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应以体系化方法深化证据运用、以亲历性方案优化证据补充、以可视化方式强化证据还原,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关键词

非法持有毒品/零口供/认罪认罚/自行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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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2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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