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补充和完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排除合理怀疑"的要求,然而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人们对怀疑的合理性判断、对合理怀疑的排除方法与路径选择、对合理怀疑排除的程度要求等方面,同样存在认识、理解和适用上的分歧.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司法人员应当通过亲历性的审查和审理,具体而客观地审视案件证据与事实,判断、分析和排除有关怀疑,建立起自己对事实认定的内心确信,在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同时,也要防止出罪之错,这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应有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