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2,Issue(5) :60-63.

民事非诉执行中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

王惠芳 谢禅
中国检察官2022,Issue(5) :60-63.

民事非诉执行中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

王惠芳 1谢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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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25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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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仲裁、公证等非诉活动相比民事诉讼具有高效率、低成本、低对抗、不公开、一次性终结等优势,体现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但非诉程序本身对于虚假诉讼抵御能力有限,司法审查对虚假诉讼监督存在盲区,案外人利益受损后缺乏救济渠道不畅,检察监督也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现实中存在案件线索少、监督不及时、调查核实难和改进纠错难等问题.今后需要改变司法审查一元体制、建立"1+N+1"多元体制,拓宽案外人申请和依职权受理范围,坚持程序与实体审查并重,构建对内对外横向纵向协作机制,合力做好虚假诉讼惩治和防范工作.

关键词

民事非诉执行/虚假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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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2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被引量1
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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