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2,Issue(7) :29-33.

数据犯罪刑事治理的新思路——以流量造假行为为切入点

贾斯瑶 郭旨龙
中国检察官2022,Issue(7) :29-33.

数据犯罪刑事治理的新思路——以流量造假行为为切入点

贾斯瑶 1郭旨龙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100088
  • 折叠

摘要

数据具有独立的法益价值,出于数据信用保护法治化等因素考虑,需要将数据纳入刑法保护对象,并加大对数据犯罪的治理.流量造假是典型的数据犯罪,当今数字时代对于数据犯罪的刑法适用存在行为认定有差异、罪名适用不统一等问题.基于数据犯罪刑事治理的需要,应重视数据的独立性,将数据作为独立犯罪对象进行评价.同时,也需基于类型化思维,对数据犯罪行为进行类型化归罪.

关键词

数据犯罪/流量造假/网络犯罪/数据法益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基金项目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0FXC018)

出版年

2022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被引量4
参考文献量17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