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2,Issue(8) :14-16.

宣告缓刑罪犯获减刑案件办理思路

周甲准 李宁 黄勇
中国检察官2022,Issue(8) :14-16.

宣告缓刑罪犯获减刑案件办理思路

周甲准 1李宁 2黄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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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313200
  • 2.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310000
  • 3. 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3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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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检察机关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符合减刑条件,但社区矫正机构未及时提请减刑的,应监督社区矫正机构提请减刑,切实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对于宣告缓刑罪犯可能存在见义勇为行为并构成重大立功,经监督相关部门未及时启动减刑案件核查程序的,检察机关应开展调查核实,就社区矫正对象是否为见义勇为及如何举荐、是否符合重大立功等进行分析论证,并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与相关机构达成共识,共同破解疑难问题,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进、回归社会,弘扬社会正能量.

关键词

缓刑社区矫正对象/见义勇为/公开听证/重大立功/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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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2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参考文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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