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2,Issue(10) :11-13.

偷拍他人性行为并通过网络贩卖、传播的行为评价

钱小军 周明伟 崔东
中国检察官2022,Issue(10) :11-13.

偷拍他人性行为并通过网络贩卖、传播的行为评价

钱小军 1周明伟 2崔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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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610041
  • 2.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610041
  • 3.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 610041
  • 折叠

摘要

自然人发生在酒店、旅馆、民宿等非公开空间内的性行为,属于隐私权保护的范围.但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在偷拍他人性行为后,又制作成视频文件并通过网络途径贩卖、传播的,因其主观上具有诲淫性意图,该视频呈现的内容客观上起到宣扬露骨色情的作用,符合刑法对"淫秽物品"的界定,而且这种含有淫秽视频物品的文件与传统含有淫秽内容的刊物、光盘等具有同质性.刑法第363条规定的是选择性罪名,应当根据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方式,准确选择恰当罪名,完整评价犯罪行为.

关键词

隐私/淫秽物品/重复评价/选择性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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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2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被引量1
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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