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2,Issue(12) :31-35.

涉案企业合规中单位与责任人的二元化模式

李勇
中国检察官2022,Issue(12) :31-35.

涉案企业合规中单位与责任人的二元化模式

李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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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2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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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合规发端于美国,在理论上秉承"放过企业,严惩责任人"的原则,但是美国的司法实践却是另一番景象,广泛存在"既放过企业,也放过责任人"的情况.我国中小微企业众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家族色彩浓厚,企业与企业家密切关联,对于"放过企业"与"严惩责任人",应当采取单位与责任人分离的二元化模式,以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为指针,以起诉必要性为基本标准,综合考量责任刑、预防刑和企业合规所承载的社会公共利益三个因素,类型化地处理"放过企业"与"严惩责任人"的关系.

关键词

企业合规/放过企业/严惩责任人/二元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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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1&ZD209)

出版年

2022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被引量10
参考文献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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