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2,Issue(14) :23-26.

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主观明知"探析

肖恩 吴俊
中国检察官2022,Issue(14) :23-26.

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主观明知"探析

肖恩 1吴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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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第一检察部 409000
  • 2.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4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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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实践中,有的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行为人主张自己不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理由是"主观上不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因而,正确认识"主观明知"相关问题与犯罪构成间关系是准确认定犯罪的关键.通过犯罪构成分析可知,行为人具有符合犯罪构成的罪过,在行政犯的双重违法性结构中,具有行政违法性认识即可整体认定刑事违法性认识,但从抽象事实错误和构成要件错误的角度则不宜定"重罪".虽然此类案件定罪不存在障碍,但在办案时应引入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方法对比论证、妥善处理,以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统一.

关键词

非法采伐/主观明知/犯罪构成/解释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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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2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参考文献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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