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2,Issue(14) :37-39.

合规检察意见制发与落实问题探析

王宗秀 侯艳琼
中国检察官2022,Issue(14) :37-39.

合规检察意见制发与落实问题探析

王宗秀 1侯艳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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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20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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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涉案企业经过合规整改验收合格,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对于仍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应依法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合规检察意见.合规检察意见制发前,检察机关应充分进行前期调研,并重点关注行政处罚所依据事实的认定标准问题;检察机关撰写合规检察意见书应全面反映案件办理过程,事实清楚、重点突出,并可提出从轻、减免行政处罚意见;检察意见制发后,检察机关应保持与主管机关沟通,共同督促落实,形成加强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合力.

关键词

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意见/行刑衔接/从轻、减免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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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2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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