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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2022,
Issue
(14) :
37-39.
合规检察意见制发与落实问题探析
王宗秀
侯艳琼
中国检察官
2022,
Issue
(14) :
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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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检察意见制发与落实问题探析
王宗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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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艳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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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20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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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涉案企业经过合规整改验收合格,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对于仍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应依法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合规检察意见.合规检察意见制发前,检察机关应充分进行前期调研,并重点关注行政处罚所依据事实的认定标准问题;检察机关撰写合规检察意见书应全面反映案件办理过程,事实清楚、重点突出,并可提出从轻、减免行政处罚意见;检察意见制发后,检察机关应保持与主管机关沟通,共同督促落实,形成加强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合力.
关键词
涉案企业合规
/
检察意见
/
行刑衔接
/
从轻、减免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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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2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
0.144
ISSN:
1008-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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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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