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2,Issue(15) :29-32.

认罪认罚案件常见罪名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标准

刘惠 付强 霍晨雪
中国检察官2022,Issue(15) :29-32.

认罪认罚案件常见罪名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标准

刘惠 1付强 2霍晨雪2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100089
  • 2.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100089
  • 折叠

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深入推进为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但实践中,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却存在整体偏低且适用不均衡的问题.总结北京市检察实践经验,可发现认罪认罚案件中相对不起诉适用率低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明确、统一的适用标准.鉴于认罪认罚案件集中在危险驾驶罪、诈骗罪等7种常见罪名,应逐类研究这7类案件的相对不起诉适用标准.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时,综合考量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再犯可能性等因素,充分考虑相对不起诉是否有利于被不起诉人改过自新,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基本要求.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相对不起诉/不起诉/危险驾驶罪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基金项目

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

出版年

2022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被引量1
参考文献量3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