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2,Issue(15) :69-72.

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再审视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课题组
中国检察官2022,Issue(15) :69-72.

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再审视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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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责任体系尚在探索阶段.从实践样态来看,该领域还存在着模式选择难以自洽,所受损失、支付价款与销售金额之间转化机制缺失,不同性质处罚之间抵扣、减免混乱,惩罚性赔偿金的管理使用不尽合理等问题.为妥善解决当前实践面临的困境,应当重置以销售金额为计算基数的标准,合理确定弹性倍数,构建以客观因素为导向的减免事由.

关键词

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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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

出版年

2022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被引量3
参考文献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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