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2,Issue(17) :60-63.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入罪边界与出罪空间

耿轶凡
中国检察官2022,Issue(17) :60-63.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入罪边界与出罪空间

耿轶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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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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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设立填补了性犯罪立法的理想版图.将该罪出台视为性同意年龄的限制提高难以实现逻辑自洽.作为性犯罪体系中相对轻缓、缺乏强制性因素的新罪,厘清其保护法益为低龄未成年女性性自主权,有助于准确廓清入罪边界及出罪空间,将实质上不具有法益侵害性的行为排除于本罪之外,防止处罚范围失之于宽,也可有效避免刑法沦为道德纠偏的工具.

关键词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性自主权/性同意年龄/入罪/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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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2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被引量2
参考文献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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