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2,Issue(18) :18-20.

利用非管制原生植物制造毒品行为性质认定

王森 葛月红 肖欣
中国检察官2022,Issue(18) :18-20.

利用非管制原生植物制造毒品行为性质认定

王森 1葛月红 2肖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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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210004
  • 2.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210024
  • 3.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210022
  • 折叠

摘要

对于未被国家管制的原生植物以及通过研磨形成的植物粉末,虽含有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成分,不能直接认定为毒品,贩卖此类原生植物的行为不构成贩卖毒品罪.行为人以原生植物为原料,通过提炼等方法制成含有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成分的物质,并对外贩卖的,应当认定为贩卖、制造毒品罪.办理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可以应邀介入侦查,积极拓宽办案思路,综合运用侦查实验、专家咨询等方法准确认定行为性质,追加认定选择性罪名,实现案件精准办理.

关键词

贩卖、制造毒品罪/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未被列管原生植物/追加认定/侦查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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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2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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