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2,Issue(18) :30-35.

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对象之审查与认定

朱刚 谭金生
中国检察官2022,Issue(18) :30-35.

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对象之审查与认定

朱刚 1谭金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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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401120
  • 2.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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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对象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构成经历了从"四要件"到"三要件"的发展过程.审查认定涉案商业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必须依法准确把握"商业秘密"三个构成要件的基本含义.对"不为公众所知悉",应当着重审查涉案商业信息是否"为公众所知悉",以及被告方以反向工程为由提出的抗辩;对"具有商业价值",应当着重审查涉案商业信息权利人在投入和收益两个方面的情况;对"相应保密措施",应当着重审查是否符合《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的七种情形.对专门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鉴定主体的合法性、鉴定材料的客观性、鉴定方法的科学性等三个方面.

关键词

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对象/构成要件/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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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2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参考文献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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