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2,Issue(21) :30-33.

非法窃取比特币的刑法定性

吴春妹 李长林 王星云
中国检察官2022,Issue(21) :30-33.

非法窃取比特币的刑法定性

吴春妹 1李长林 2王星云2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 100022
  • 2.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三检察部 100022
  • 折叠

摘要

认定非法窃取比特币行为性质,必须先解决比特币能否成为刑法意义上财产的问题,即比特币所附着的支配权益能否成为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比特币的财产属性是根据国家不同时期的法秩序要求而不断变化的.当前,我国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而个人支配的比特币也不能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产.在比特币无法认定为财产的情况下,非法窃取比特币的行为,需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予以规制.

关键词

非法窃取/比特币/法秩序/财产属性变化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22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被引量2
参考文献量1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