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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2022,
Issue
(22) :
17-21.
检察机关对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开展监督之思考
王浩
李洋
牟琦
中国检察官
2022,
Issue
(22) :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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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对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开展监督之思考
王浩
1
李洋
2
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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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250014
2.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255051
3.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100726
折叠
摘要
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后,可能存在公共利益保护不到位、不充分等风险.检察机关应履行法律监督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督促社会组织依法行使公益诉权,构建支持、配合与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检察机关对社会组织提起诉讼不予支持后,发现可能存在社会公共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情形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检察建议或抗诉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
关键词
民事公益诉讼
/
社会组织
/
支持起诉
/
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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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2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
0.144
ISSN:
1008-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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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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