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2,Issue(22) :17-21.

检察机关对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开展监督之思考

王浩 李洋 牟琦
中国检察官2022,Issue(22) :17-21.

检察机关对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开展监督之思考

王浩 1李洋 2牟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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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250014
  • 2.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255051
  • 3.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100726
  • 折叠

摘要

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后,可能存在公共利益保护不到位、不充分等风险.检察机关应履行法律监督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督促社会组织依法行使公益诉权,构建支持、配合与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检察机关对社会组织提起诉讼不予支持后,发现可能存在社会公共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情形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检察建议或抗诉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

关键词

民事公益诉讼/社会组织/支持起诉/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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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2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参考文献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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