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2,Issue(23) :53-56.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介入模式探讨

谷振国 袁萌萌
中国检察官2022,Issue(23) :53-56.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介入模式探讨

谷振国 1袁萌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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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276800
  • 2.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27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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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探索检察机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介入模式,对促进诉源治理和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具有重要意义,是检察机关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有效路径,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应有之义,体现了实质法治追求和诉源治理理念.检察机关探索在行政复议阶段介入化解"潜在之诉"和行政诉讼阶段介入化解潜在申诉案件,并从介入依据、介入原则、介入范围和参与方式等方面加以完善.要完善立法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法律保障,并恪守检察权与行政权、审判权的边界,从而持续做深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关键词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介入模式/诉源治理/多元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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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2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参考文献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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