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2,Issue(24) :27-31.

放贷生利型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

刘文钊
中国检察官2022,Issue(24) :27-31.

放贷生利型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

刘文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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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放贷生利型受贿犯罪是近年来频发的新类型受贿犯罪,具有隐蔽性强、迷惑性大的特点,应当以能否体现权钱交易关系作为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重点审查借贷关系的真实性,从而决定是否刺破民间借贷的面纱认定受贿犯罪.常见的放贷生利型受贿犯罪可以分为以放贷为名收受贿赂和超出应得利息收受贿赂两种类型.前者应当将全部利息数额认定为受贿数额,后者应当将超出正常利率范围的利息认定为受贿数额.

关键词

受贿犯罪/权钱交易/民间借贷/犯罪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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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一般课题(GJ2021C19)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21TJJY0802)

出版年

2022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参考文献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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