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3,Issue(3) :61-64.

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机制问题

吕思菁
中国检察官2023,Issue(3) :61-64.

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机制问题

吕思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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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行政复议科 2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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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潜在之诉"主要指尚在行政复议阶段的行政争议,如果得不到化解,就可能发展为行政诉讼.基层检察院通过矛盾多元调解协作机制,提前介入诉前行政复议阶段,运用调查核实手段,查清相关事实,发挥司法审查作用,定分止争,促成和解,同时确保和解的自愿性与合法性.虽然针对化解"潜在之诉",实践中已经进行了大量探索,但是理论层面特别是行政复议本身的机制运行特点上,仍需要加强探究,才能为检察机关开展"潜在之诉"的争议化解提供更充足的依据.通过分析行政复议制度本身的机制运行特点,思考在复议阶段开展争议化解工作时,需要注意的共性问题和难点,以期为检察机关开展此项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

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检察机关/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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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3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参考文献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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