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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2023,
Issue
(6) :
20-24.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软暴力"催收恶势力犯罪的办案路径——以赵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为例
王滨
赵海峡
常润轩
中国检察官
2023,
Issue
(6) :
20-2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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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软暴力"催收恶势力犯罪的办案路径——以赵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为例
王滨
1
赵海峡
2
常润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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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100005
2.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100005
3.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102200
折叠
摘要
行为人针对债务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催收行为超过法律允许的限度,使用从网贷公司获取的债务人手机通讯录信息,滋扰、纠缠、辱骂、威胁、恐吓债务人以及与债务无关的第三方,情节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有组织地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软暴力"催收行为,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标准的,应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在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同时,应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妥善分层处理涉案人员.
关键词
恶势力犯罪集团
/
网贷
/
"软暴力"催收
/
寻衅滋事
/
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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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3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
0.144
ISSN:
1008-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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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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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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