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3,Issue(9) :11-14.

危险作业罪规范目的及司法适用

苏康健 宋王英子
中国检察官2023,Issue(9) :11-14.

危险作业罪规范目的及司法适用

苏康健 1宋王英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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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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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危险作业罪作为重大安全事故的法益保护前置化处罚,为安全生产类罪名的集群化思考提供了转机,同时也为行刑衔接合理化提供了预防路径.但在实现重罪预防的同时也应注意轻罪限缩,出于实质理性的刑法观,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现实危险"不宜作扩大解释.应根据本罪设定的三种行为类型严格区分与其他安全生产类犯罪的基本犯与实害犯的关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的"行刑衔接"机制.

关键词

危险作业罪/行刑衔接/实害犯/轻罪限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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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3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参考文献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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