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3,Issue(14) :38-42.

自洗钱犯罪的证据标准问题初探

陈晨
中国检察官2023,Issue(14) :38-42.

自洗钱犯罪的证据标准问题初探

陈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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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2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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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机关认定自洗钱犯罪,应坚持主观要素与客观要素相统一的刑事责任评价原则,完整把握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收集和审查证据."掩饰、隐瞒"不是犯罪目的,而是对洗钱行为人主观故意内容和客观行为特征的规定,司法机关应从主客观两方面收集证据,对行为人提出的辩解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证据予以证伪.当行为人确实没有"掩饰、隐瞒"的主观故意,或者存在其行为不符合罪质构造要求、对其认定自洗钱违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等情况时,应排除洗钱罪的适用,做到不枉不纵.

关键词

自洗钱/犯罪目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辩解/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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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3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参考文献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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